经公司研究决定:撤销谭芬香同志在湖南中规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兼经营部部长的职务,即日起其一切经营活动和民事行为与本公司无关,决定自2017年10月18日起生效。
因公司经营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研究确定:
任命 朱灿 同志为湖南中规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经营;
任命 谢柳林 同志为湖南中规设计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主持经营部工作;
任命 廖新波 同志为湖南中规设计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负责开展经营工作;
以上职务任命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即开始执行。